公告
各经纪会员、交易会员:
根据《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经纪会员管理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经纪会员不得向交易会员违规收取费用”为切实维护广大会员的权益,本所特此公告:
本所严禁经纪会员以任何形式收取加盟费,此类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经纪会员资格。
请广大交易会员提高警惕,若交易会员擅自听从经纪会员教唆,由此造成的损失,文交所概不负责。同时,也欢迎广大会员拨打客服热线检举相关违法、违规的活动,投诉热线:0591-87357063、87761866。
福建海峡文交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