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经纪会员、交易会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本所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休市安排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星期六)至2017年4月4日(星期二)休市四天,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为3月31日(星期五),节后首个交易日为2017年4月5日(星期三)。
二、休市期间,文交所工作人员、客服热线暂停工作,本所官网、客户端可正常登陆,网上开户可正常提交开户申请,文交所将于假期后交易日办理网上开户审核。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文交所
2017年3月28日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