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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的物《清华百年》置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04-14     阅读字体大小: [中] [大]

公告

各经纪会员、交易会员:

 

        经征得总发行量75%以上藏品Y01007《清华百年》持有人申请,经海峡文交所研究决定,根据《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对Y01007《清华百年》进行标的物停牌置换。本次《清华百年》标的物置换需交易会员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点击操作,置换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置换标的物信息

二、停牌置换及上市交易时间

         1、《清华百年》停牌时间:2017年4月14日-2017年5月30日

         2、置换申报有效期:2017年4月17日-2017年5月30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3、《沉香手串》上市时间:2017年4月17日

 

三、置换比例:

       1:1(如:持仓1枚《清华百年》可置换1颗《沉香手串》)

 

四、置换申报流程

         登录交易系统-选择“清华百年”-点击“产品置换”-阅读置换须知-输入申请置换数量-点击“确定置换”。(详见置换流程)

 

五、置换须知

       1、同意并认可置换标的物(价格、价值、外观等标的物基本信息)并按该方案比例提出置换申请;

       2、自愿在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市交易提出置换申请;

       3、在标的物置换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板块交易规则》、《挂牌交易承诺书》等有关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

       4、置换请求经申请、确认后,申请人获得置换后标的物的所有权,原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原挂牌人所有;

       5、置换申请提出后申请人承担标的物在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等)。

 

六、其他

         持有标的物“清华百年”但未进行置换申报的交易会员,可于停牌期间办理提货交割。(详见提货流程    

         以上置换事项如有疑义,可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0591-87357063、87761866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

2017年4月14日     

附:

置换流程

提货流程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所有,未尽事宜本所有权修改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