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文化产业标的物权益转让的交易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对文化产业权益转让市场有基本的市场了解与风险认知。
4)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高风险投资领域的投资经验,具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互联网应用能力。
6)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所关于标的物权益转让交易规则和细则,对本所的交易模式有充分的理解。
7)认真阅读并接受本所公示的《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投资风险揭示书》。
8)符合福建海峡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