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意并认可置换标的物(价格、价值、外观等标的物基本信息)并按该方案比例提出置换申请;
2、自愿在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市交易提出置换申请;
3、在标的物置换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板块交易规则》等有关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
4、置换请求经申请、确认后(产品性质显示为“流通”,说明产品置换成功,持仓可提货、可交易;产品性质显示为“未确权”,说明产品置换未成功,处于拟置换状态,持仓不可提货、不可交易),申请人获得置换后标的物的所有权,原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原挂牌人所有;
5、置换申请提出后申请人承担标的物在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等)。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269号